窦红梅 等
文先生把零钱凑在一起来到了报摊,卖报的小贩一眼看穿了他的企图:“零钱我找给谁去?您给我毛票儿吧。”给看自行车的老大爷呢,“小伙子,你要没带钱下回一块给。”哭笑不得的文先生又上了菜市场,可手脚麻利的小商贩们没等文先生算清账,已经主动在斤两上凑了整。文先生说,虽说一把零票儿,可毕竟也是钱哪,扔了是我违法,可花不出去是谁在违法?!
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同志说,根据有关法规,付款时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面值太小为由拒收人民币。消费者如果在商场花不出去零钱,可以理直气壮地找商场经理投诉。
一消费者说,他有一次到酒家吃饭,自带两瓶五粮液,结果被收了150元的开瓶费,而且还是经过“协商”才减成这个数的。
中国消协邱律师认为:开瓶费的收取违反了公平、自愿原则,是强行收费、强行服务。
张女士说,日前她在石景山华联超市买了些食品,不想付款后,却在出口处又排起长队等待保安人员的检查。她认为,超市这么做侵犯了顾客的权益。
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李华放说:商家没有权力检查顾客已经货款两清的商品,这种检查的行为与搜身、搜包是一样的性质。
在中关村海龙电子商场,记者看中了一个联想牌双频调制解调器,标价530元。但当向销售人员索要发票时,她回答,那要另外加钱。一算,变成了560多元。销售人员解释:“因为开发票后就要上税,我们当然要多收你钱。”不单在电子市场,许多日用品、水产、花卉批发市场,都有开发票加钱的规矩。
北京市国税局办公室俎先生说,商品价格已经包含了成本、利润和税费部分,在出售商品过程中纳税的应该是商家。看来,批发市场的商品之所以便宜,就是砍掉了应该上缴国库的那部分税费。
柳老师前两天去一家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买了几斤胡萝卜。等她两天后再看时,胡萝卜已经烂得拿不起来。柳老师气愤地说,没承想胡萝卜也能“注水”。
据一些市场管理人员称,商贩对蔬菜该怎么做保鲜处理,市场应该如何规范商贩的行为,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规规定。
消协一位负责人说:“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是违反《消法》规定的!”
(《北京日报》3.15)